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精神,参照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联合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选流程
1.学院推荐。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要严格审查。
2.校级评选。教师工作部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评选,产生我校拟推荐名单后公示上报。
四、推选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向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0年7月3日(周五)下班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逾期不候。
人事处联系人:安栋 联系电话:55270660
学院联系人:曹剑炜 联系电话:55272982
附件详见:http://rsc.usst.edu.cn/2020/0628/c2816a22409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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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