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各年级研究生培养环节通知如下:
一、 15级研究生
1. 学分自查
请及时完成学分自查工作,确认学分是否已满足要求。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
注意:学硕必修《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专硕必修《专业实践》,两者不能跨选。
培养计划如有修改调整,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替换旧版。
2. 培养环节完成
请还未提交《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专业实践》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尽快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
二、 16级研究生;
1. 学分自查
请及时完成学分自查工作,确认学分是否已满足要求,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
注意:学硕必修《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专硕必修《专业实践》,两者不能跨选。
培养计划如有修改调整,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替换旧版。
2.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于本学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并完成论文开题工作,并在本学期结束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xt.usst.edu.cn)中录入开题报告并提交,同时将纸质版开题报告(请按表格要求签字后)于本学期结束前(2018年1月19日前)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
注意:开题报告在系统中的录入工作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展开,系统在相应学期(即秋季学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把关开放,学院不具备相应的开放系统的权限,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本学期内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及时录入系统,以免影响后期中期考核与论文答辩申请。
3.相应培养环节开展
16级研究生应注意《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学硕)、《专业实践》(专硕)课程的开展和完成,两者不能跨选。
《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小黄本(需导师签字并打分)。
《专业实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专业学位培养过程需填写实践计划、实践环节、实践总结三项。纸质版材料需要交计划表、考核表、小蓝本,与系统里对应。(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
三、 17级研究生
2017级研究生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时间:
第一轮选课: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0日
第二轮选课: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
具体通知请查看链接:
http://yjs.usst.edu.cn/html/pygz/zxtz/2017/09/01/61ec1d22-318a-4a45-9c94-34f033052d96.html
同时,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按专业收齐后统一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
注意:学硕必修《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专硕必修《专业实践》,两者不能跨选。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