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各年级研究生培养环节通知如下: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本周内完成学分自查及课程调整工作!需要调整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同学务必在开学一周内完成(2月20日-2月24日)。
请需要修改个人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同学务必在2月24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请导师审核,同时将修改后的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导师签字后)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室替换原来的材料。
个人计划调整主要包括3种情况:
(1)比如该课程有多个班级,所选班级时间和其他课时间冲突,则可以退出该班,加入相同课程的其他班。
(2)两门课时间冲突,没有可选班级,则只能放弃其中一门课程,再增选一门课程。(该种情况下需进行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更改,请先联系学院教学秘书退回原本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方可进行后续修改)
(3)部分课程由于选课人数很少,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本学期取消(专业课表和系统课表里没有出现此课程),这种情况,请改选其他课程,务必保证您的总学分和学位课总学分满足要求。该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同(2)。
通知详情:
http://yjs.usst.edu.cn/html/pygz/zxtz/2017/02/17/f32f8b29-4656-4141-908a-53d34e3bc3a9.html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1)本学年申请第一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3日。(工作日研究生院学位办可受理博士生盲审评议)。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日期间抽中盲审的同学,可选择1月2日及之前或2月20日当天将论文至学位办;1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论文时间为2月20日当日;2月10日后抽中上海市盲审,如申请第一批授学位,送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
(2)本学年申请第二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工作日研究生院学位办可受理博士生盲审评议)。
2017年申请第二批授学位(6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请各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合理安排答辩时间,规范答辩程序,在截止日期前(第一批:2017年2月23日;第二批:2017年5月25日),将相关答辩材料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室潘老师、王老师处。
学院都将对提交的学位论文予以存档,研究生院也会组织对已答辩学生学位论文格式等的抽查。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
3. 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请15级研究生于本学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并在本学期结束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xt.usst.edu.cn/epstar/login/index.jsp)中录入中期考核信息,同时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请按表格要求签字后)于本学期结束前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办公室。
注意:中期考核在系统中的录入工作在每年的春季学期展开,系统在相应学期(即春季学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把关开放,学院不具备相应的开放系统的权限,请15级硕士研究生在本学期内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及时录入系统,以免影响后期答辩。
4. 15级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
请根据各自培养计划实际情况,完成《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学硕)、《专业实践》(专硕)。
《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小黄本(需导师签字并打分)。
《专业实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专业学位培养过程需填写实践计划、实践环节、实践总结三项。纸质版材料需要交计划表、考核表、小蓝本,与系统里对应。
请于本学期结束前将相应材料按专业收齐后交至学院新大楼1019室,以便及时将成绩录入系统,避免影响后期答辩。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02.20